昨日上午,云南省紅十字會第六屆常務理事會第六次會議在昆召開,會議通報了省紅十字會今年1至7月工作情況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審議通過《云南省遺體捐獻管理辦法(試行)》。副省長、省紅十字會會長李瑪琳出席并講話。
李瑪琳指出,今年以來,省紅十字會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推動有力,核心業務取得新成效,救災救助能力持續提升。截至7月底,向社會募捐款物達3.9億元,同比增加17.8%,其中以“5.8人道公益日”為主的網絡募捐達680.07萬元,位列全國紅十字會系統第五位,救護培訓全面開展,醫療救助等工作成效顯著。
同時,“三獻”工作取得新成績。今年以來,完成人體器官捐獻志愿登記17835人,實現人體器官捐獻21例;完成造血干細胞志愿捐獻血樣采集4300人份,實現造血干細胞捐獻17例?;鶎踊A得到進一步夯實,全省新增基層組織395個,新發展紅十字會會員1.87萬人,新建紅十字特色志愿服務隊135支。
會上還審議通過了《云南省遺體捐獻管理辦法(試行)》?!掇k法》明確了遺體捐獻的原則、流程、激勵措施、監督管理等內容。其中提到,接受單位接到通知后,應及時派遣工作人員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按照程序接收遺體,并頒發遺體捐獻榮譽證書。公益性養老機構應在同等條件下為捐獻者已滿60周歲的父母、配偶優先辦理入住。教育部門應對家庭經濟困難捐獻者共同生活的子女給予適當減免學雜費用等,對捐獻者子女參加學校各級獎學金評選時同等條件下應予以優先考慮。各級文明辦將遺體、人體器官(組織)自愿捐獻者以及做出捐獻決定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納入全省各級道德模范、身邊好人評選范圍。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轄區內醫療機構,對捐獻者的直系親屬、配偶、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在接受人體器官移植時,給予優先排序權。各級紅十字會在開展“紅十字博愛送萬家”等活動時,應當將捐獻者家庭納入走訪慰問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