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令冒險作業罪最高可以判幾年?
五年以上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最多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刑法規定,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是故意還是過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是指企業、工廠、礦山等單位的領導者、指揮者、調度者等在明知確實存在危險或者已經違章,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國家、企業的財產安全沒有保證,繼續生產會發生嚴重后果的情況下,仍然不顧相關法律規定,以解雇、減薪以及其他威脅,強行命令或者脅迫下屬進行作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嚴重財產損失的行為。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
自2021年3月1日起,取消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罪名。
關鍵詞 強令冒險作業罪最高判幾年 強令冒險作業罪最高可以判幾年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最多判多少年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是故意還是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