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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訊,拉夏貝爾(06116)公布,2023年8月1日,公司收到金融法院(2022)滬74民初4043號《民事判決書》。金融法院就該案件進行了一審審理,判決結果如下:
一、 確認原告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貿試驗區分公司對被告新疆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債權,即被告新疆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對案外人上海微樂服飾有限公司所負債務本金人民幣3.48億元、期內利息人民幣1420.5萬元、逾期利息人民幣5203.61萬元、復利人民幣212.54萬元向原告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貿試驗區分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二、 駁回原告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貿試驗區分公司其余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人民幣223.38萬元,由原告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貿試驗區分公司負擔人民幣11.34萬元,由被告新疆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負擔人民幣212.04萬元。
公告稱,上述判決為一審判決,截至目前該判決尚未生效執行。鑒于公司已按照會計準則規定計提相關成本及利息費用等,且考慮到上海微樂已就本案件所涉借款向交行提供不動產抵押,公司預計本次訴訟案件不會對本期或期后利潤產生重大影響。本次訴訟案件最終影響將以案件后續進展及年度審計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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