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財產擔保債權是否要先進行申報?
有財產擔保債權要進行申報。根據法律規定,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和無財產擔保的債權均應當進行申報,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法律對債權應當申報的規定并沒有排除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不申報同樣視為放棄。
《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五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五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企業破產后債務誰承擔?
一、申請公司破產后債務誰來還
1、申請公司破產后債務由法人的全部財產承擔債務清償的責任。具體如下:
(1)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先清償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
(2)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條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目的;
(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二、申請公司破產后破產費用有哪些
申請公司破產后破產費用包括:
1、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2、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
3、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