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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聞網-首屏新聞7月10日(記者 陳淋)第31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將于今年7月28日至8月8日在成都舉辦,這是黨的二十大后我國舉辦的首個大型綜合性國際體育賽事,國內國際關注度高。為保障大運會的順利籌備和舉辦,7月10日,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為保障成都大運會籌備和舉辦工作規定臨時性行政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為成都大運會的成功舉辦保駕護航。
《決定》明確,省政府和成都市政府針對可能存在的風險和影響,在采取常規管理措施尚不能滿足保障成都大運會圓滿順利舉辦的各項要求的情況下,可以通過發布決定的形式,在環境保護、公共安全、城市市容和廣告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生產等領域,規定臨時性行政措施并組織實施。
《決定》授權省政府和成都市政府在不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不與本省地方性法規基本原則相違背的前提下,按照必要、適度的原則,在規定的部分領域可以依法按照程序規定采取臨時性行政措施,并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報送備案。各項臨時性行政措施應當精準、科學,盡可能減少對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影響。該授權規定既有利于政府在成都大運會籌辦期間依法采取更加有效、靈活的臨時性行政措施,同時也對其制定的措施提出了限制和要求。
授權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至成都大運會閉幕之日后七日,即8月15日。省政府和成都市政府制定發布的決定,應當明確各項臨時性行政措施的具體實施時限,及時向社會公布。
據悉,從其他省(市)經驗來看,在舉辦大型國際性政治、商業、體育活動前,由承辦地省級人大常委會作出授權決定實施臨時性行政措施,授權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圍內規定臨時性行政管理措施,有利于政府依法加強相關領域管理、高效推進籌辦工作,有利于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支持活動成功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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