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過增加崗位供給、精準開展就業服務、簡化優化求職就業手續、強化青年就業創業幫扶等5個方面18條具體措施助力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通知》明確,我省將增加崗位供給,對吸納畢業生就業人數達到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中小微企業,在安排紓困資金、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時予以傾斜;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中小微企業,按照每人5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對到我省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畢業生,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政策;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實施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
同時,我省將強化青年就業創業幫扶,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按照規定給予不超過3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等政策,免費提供場地支持創業。
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安排不低于30%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強化就業見習工作,按照規定給予省級就業見習補貼1500元一人每月,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50%以上的單位,補貼標準再提高500元;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按照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按照《通知》,我省將精準開展就業服務,提升招聘服務能力,建設“博士直通車”和“碩士立交橋”,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歸集機制,構建權威公信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平臺,密集組織線上線下專項招聘服務。
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就業報到證,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取消畢業生離校后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報到手續;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歷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在就業地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