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強省會”行動協調推進工作機制的通知,省人民政府決定建立“強省會”行動協調推進工作機制(以下簡稱“工作機制”),通過建立分析調度機制、協同會商機制、跟蹤督導機制、工作聯絡及信息通報機制,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支持昆明市高質量發展。
工作機制辦公室
要及時更新需協調解決的事項清單
工作機制組成人員包括召集人、副召集人、成員。召集人由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劉洪建,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劉非擔任。副召集人由省政府副秘書長、省發展改革委主任岳修虎,省政府副秘書長、省國資委主任黃小榮,昆明市委副書記、市長劉佳晨擔任。工作機制下設辦公室在省發展改革委。
工作機制主要職責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強省會”工作的安排部署,統籌推進“強省會”行動,研究部署重點任務,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辦公室主要職責為承擔工作機制日常工作;及時跟蹤省人民政府昆明現場會議和工作機制確定事項落實情況,收集匯總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協調成員單位幫助解決,每半年形成推進落實情況評估報告報省人民政府;研究提出加快昆明建設發展的工作建議;完成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分析調度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等重點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定期分析調度機制,每月開展昆明市固定資產投資和一、二、三次產業各項經濟指標分析調度,及時反映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每季度至少到昆明市開展1次調研,實地了解重大項目建設進展情況、重點企業經營情況,第一時間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根據協同會商機制,召集人組織或委托副召集人每半年召開1次會議(或適時召開工作會議),聽取工作情況匯報,協調解決“強省會”行動推進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副召集人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解決重點工作、重大項目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根據跟蹤督導機制,工作機制辦公室要及時更新需協調解決的事項清單,并會同昆明市人民政府加強日常跟蹤督辦;會同省直有關部門,每半年到昆明市開展1次綜合性督導調研,現場“集中辦公”、一對一精準指導,并對議定事項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問效。
根據工作聯絡及信息通報機制,各成員單位明確1個責任處室并指定1名熟悉業務的處級干部擔任聯絡員,加強與工作機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對接,于每月25日前向工作機制辦公室報送上月有關工作進展和重點項目推進情況。
協同推動解決
制約昆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通知要求,要深入落實項目工作法、一線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大力弘揚“馬上就辦、真抓實干”的優良作風,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協同推動解決制約昆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全力服務保障“強省會”行動;建立完善高效運行的長效機制,及時加強溝通協調,確保信息暢達、上下聯動,促進工作機制有序開展、高效運轉。省級成員單位要按照“一事項一方案一評價”工作要求,以昆明市的認可滿意為標尺做好工作全過程服務。昆明市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承擔起省委、省政府賦予的使命責任,在高質量發展的賽道上沖刺爭先。
通知還提出,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工作機制作用,強化主責意識,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深化省市協同、部門聯動,共同推動議定事項落實,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省直有關部門要指導和支持昆明市推進“強省會”行動,及時有效解決昆明市提出的困難問題;結合職能職責,在要素保障、項目前期、項目資金安排等方面依法依規給予昆明市全力支持。昆明市人民政府要負責梳理提出“強省會”行動重點工作任務,制定重大項目清單;抓好省人民政府昆明現場會議和工作機制確定任務事項的貫徹落實;主動與省直部門溝通銜接,共同解決困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