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1月,全國檢察機關通過案件信息公開系統共發布1901701件案件程序性信息、128759條重要案件信息、817841份法律文書,接受65646件辯護與代理預約申請,有效發揮了深化檢務公開的龍頭作用。”在今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辦公室聯合10家中央重點新聞網站組織開展的“看得見的正義”兩會網絡訪談中,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主任董桂文就“著力維護司法公正”主題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
2014年10月1日案件信息公開系統在全國檢察機關上線運行,包括案件流程、辦案結果、法律文書、辦事渠道等在內的案件信息都在這一平臺上公布,實現了案件信息公開的全覆蓋。“足不出戶,輕點鼠標,用戶就可以在互聯網上查看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書,辦理相關事項的預約申請。”董桂文表示。
案件信息公開成為檢察機關司法辦案的有機組成部分,在客觀上也便利了人民群眾和律師行使相關訴訟權利。“律師和當事人家屬越來越多地使用案件信息公開網及微信平臺查詢案件進展信息,預約辯護與代理相關事項。這就實現了案件信息從被動查詢到主動推送、網上公開向‘掌上公開’的轉變,助力實現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董桂文說。
“隨著辦案信息實時公開和法律文書發布,辦案人員就要考慮檢察工作是否能經得起曬,是否經得起社會檢驗。”董桂文向記者介紹,較之以往,辦案人員依法辦案、及時結案的自覺性明顯增強,辦案質量和法律文書制作水平進一步提高,案件信息公開系統規范司法辦案行為的倒逼作用凸顯。
不止于案件信息公開系統的龍頭作用,案件管理部門作為檢察機關內部承擔管理、監督、服務、參謀等職能的機構,在強化內部監督、規范司法辦案、推進司法公開等方面,也發揮了積極作用。
2014年1月,最高檢在全國檢察機關全面部署運行融辦案、管理、統計于一體的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四級檢察機關司法辦案信息在檢察史上第一次實現互聯互通。除個別特殊案件外,全國檢察機關辦理案件均在系統上運行,實現了辦案方式上的革命性轉變。
“統一業務應用系統,要求所有案件嚴格按照預設的節點進行辦理,使司法辦案過程可視、可控、可查,把司法規范的‘軟要求’變成網絡運行的 ‘硬制約’,有效實現了對司法辦案活動的全程、實時、動態監督管理。”董桂文表示,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強化了對司法辦案活動的全程管理、動態監督。
董桂文介紹,在依托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加強全程管理、動態監督之外,各級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還通過加強收送案審查,嚴格案件進出口管理,防止不合格案件出入檢察訴訟環節,對納入流程管理的案件,加強對羈押期限和辦案期限的實時監控,提前預警,杜絕超期,加強涉案財物管理,堅決防止和糾正查封、扣押、凍結、保管、處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規范問題。
“總之,案件在檢察機關走到哪個節點,流程監控就延伸到哪里。案件管理部門通過采取口頭提示、發出流程監控通知書等方式把監督制約落實到案件運行的各個環節,促進司法辦案行為更加規范化。”董桂文說。(于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