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云南省商務廳印發的《促進餐飲業零售業等困難行業恢復發展政策指南》指出,鼓勵餐飲企業參與新時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設,最高可獲得20萬元資金補貼。
此外,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制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行為。大力開展形式多樣的促消費活動,適時組織開展彩云購物節、網絡銷售競賽和云南名特小吃節等全省性消費促進活動,確保“月月有活動、季季有特色、全年可持續”。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向居民發行政府消費折扣券,支持企業充分利用“店慶”“節慶”等時機,開展讓利促銷活動。
餐飲業零售業
恢復發展扶持措施
一是降低疫情防控成本。各州(市)按屬地疫情防控要求,將餐飲企業、零售企業員工納入重點人群組織開展定期核酸檢測,對核酸檢測給予不低于50%比例的補貼。強化餐飲企業、零售企業防疫管理,對餐飲企業、零售企業防疫和消殺支出給予補貼。
補貼范圍:納入定期核酸檢測的餐飲企業、商場、超市等食品零售企業(含市場監管部門備案監管冷庫)。
補貼時限: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補貼申報:補貼資金以事后補助方式發放。企業據實向所在地州(市)商務局和市場監管局申報(需提供核酸檢測及防疫消殺相關憑證),由各州(市)財政統籌資金先行補貼。每季度終了后一個月,按已發放補貼情況申請省級財政補貼(根據(云醫?!?022〕38號)規定,核酸檢測價格為:單人單檢不超過28元/次,混檢不超過8元/人次)。
二是降低平臺費用。引導外賣等互聯網平臺企業進一步下調餐飲業商戶服務費標準,降低相關餐飲企業經營成本。引導互聯網平臺企業對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餐飲企業,給予階段性商戶服務費優惠。
三是擴大營業中斷損失保險覆蓋面。營業中斷保險是指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保險合同主險條款所承保的風險,造成營業所使用的物資財產遭受損失,導致被保險人營業受到干擾或中斷,由此產生的賠償期間內的毛利潤損失,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的保險。目前,省內各財產保險公司均有該款保險產品銷售,餐飲業、零售業企業投保人可到相關保險公司營業場所咨詢投保。
四是鼓勵餐飲企業參與新時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設。老年幸福食堂項目類別包括示范型社區食堂、綜合型社區食堂、單一型社區食堂。
示范型社區食堂每餐配送餐能力500人以上,可一次提供集中用餐50人以上。對新建的,給予不超過20萬元資金補貼;對改建的,給予不超過18萬元資金補貼;對原餐飲單位掛牌的,給予不超過16萬元資金補貼。
綜合型社區食堂每餐配送餐能力在150人以上,可一次提供集中用餐20人以上。對新建的,給予10萬元資金補貼;對改建的,給予8萬元資金補貼;對原餐飲單位掛牌的,給予6萬元資金補貼。
單一型社區食堂每餐供餐能力不少于50人。對新建的,給予6萬元資金補貼;對改建的,給予4萬元資金補貼;對原餐飲單位掛牌的,給予3萬元資金補貼。
中小微企業恢復發展政策
減輕企業負擔
一是延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支持對象范圍: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以及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
二是擴大“六稅兩費”適用范圍。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征收的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按50%征收。
支持對象范圍:含餐飲業和零售業在內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其中,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三是加大含餐飲業和零售業在內的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
支持對象范圍: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1)信息傳輸業、建筑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2億元以下;(2)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億元以下;(3)其他行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
四是對2022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給予減免。2022年為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含單位和個人),免租期間(以減租方式減免租金的可換算成免租期)免征相應出租房產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支持對象范圍:為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含單位和個人)。
社保優惠
繼續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1%的政策延長至2023年4月30日。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暫緩繳納養老保險政策,緩繳期限不超過3個月,并將已實施的階段性緩繳失業和工傷保險費政策范圍,由餐飲、零售、旅游業擴大至上述5個行業。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力度,將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標準從60%提至最高90%。大力實施“技能云南”行動,2022年計劃開展職業技能培訓60萬人次。放寬參加失業保險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條件等,穩定就業崗位。
房租減免
2022年對省內承租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其中,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在減免3個月的基礎上,增加至減免6個月租金。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為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
加大金融支持
將餐飲零售、文化旅游等行業作為金融支持重點,指導金融機構優化金融供給,綜合運用首貸、續貸、信用貸等加大助企紓困支持力度。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降費讓利,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00萬元以上的原則上不超過1.5%。
省財政廳設立云南省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專項資金,從監管業務補助、擔保費補貼、風險補償、資本金補充等方面,支持融資擔保機構聚焦支小支農主業,降低擔保費率。其中,擔保費補貼是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下、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擔保業務,按照擔保金額給予不超過1%的補貼;風險補償是按照不超過支小支農再擔保業務和直保業務代償支出的10%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