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將依法解決突出問題,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去存量、控增量,有效防范化解風險,持續改善鐵路沿線安全環境。
《實施意見》明確,將從發揮部門聯席會議作用、健全完善四級協調機制、完善護路聯防和“雙段長”機制、實施存量隱患集中治理銷號行動、實施重點問題合力攻堅行動等12個方面,進一步加強全省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切實保障鐵路運營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在完善護路聯防和“雙段長”機制方面,將落實護路聯防機制,加強專、兼職護路隊伍建設,強化護路巡查,及時化解涉及鐵路的矛盾糾紛,堅決打擊破壞鐵路設施和危害乘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在實施存量隱患集中治理銷號行動方面,將以鐵路兩側500米范圍內的彩鋼瓦、石棉瓦、樹脂瓦、廣告牌等輕質物體為重點,建立存量問題隱患庫,制定針對性整治方案,實行閉環銷號管理,確保2022年底前完成既定治理任務。依法劃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確定鐵路沿線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推動拆除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違法、違章建筑物,加強對山體邊坡、跨越航道鐵路橋梁、公鐵并行交叉線路等隱患點的治理,完善鐵路橋梁標志標識和防撞設施。適時開展治理“回頭看”,鞏固治理成果。
在實施重點問題合力攻堅行動方面,將按規定做好鐵路線路封閉防護管理,對時速120公里以上線路實施全封閉改造,未全封閉前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噪聲影響超出有關標準的,統籌考慮建設隔聲屏障。按有關規定做好上跨(下穿)鐵路的道路、橋梁以及其他鐵路代建設施產權移交工作。按規定做好鐵路道口“平改立”工作,優先實施時速120公里以上線路、旅客列車徑路、機動車通行繁忙道口的改造工程,有效提高安全防護能力。
《實施意見》明確,將健全法規制度,加快編制日常巡查、聯合檢查、整改評估、跟蹤監督等工作指南和操作手冊,實現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探索建設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信息平臺,多渠道采集信息,全過程動態掌握工作進展,實行問題隱患驗收銷號管理,提高信息化、精細化治理水平。